广大参保人:
根据《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城乡居民社会医疗保险办法的通知》(穗府办规〔2017〕24号)规定的相关精神,为进一步落实好2021年度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缴费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保缴费时间和标准
2021年度城乡居民医保参保和缴费时间为2020年9月1日至2020年12月20日。为确保可在12月20日前成功缴费到账,请尽量提早办理参保登记手续。
2021年度本市城乡居民医保在校学生个人缴费标准为343元/人, 政府补贴标准为794元/人。
2021年度本市城乡居民医保其他参保人员个人缴费标准为456元/人, 政府补贴标准为681元/人。
二、参保缴费渠道
已参加2020年度城乡居民医保的参保人员无需重新办理参保登记手续,系统自动续保参加2021年度城乡居民医保。如参保人已办理停保手续,则需按相应的参保渠道重新办理参保登记手续。
(一)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委员会)的城乡居民(含中小学生,不含大中专学生)
以户为单位由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委员会)统一到所属街道(镇)公共服务机构办理参保登记手续,统一代收代缴城乡居民医保费。
(二)符合医疗救助金资助参保条件的困难人员(大中专学生除外)
由本人或代理人到户籍所在街道(镇)政务中心办理参保登记手续。
(三)大中专学生(不含市教育局主管的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学生,下同)
由所在学校统一办理参保登记手续,统一代收代缴城乡居民医保费。属于医疗救助金资助的人员,由所在学校统一到所属区医保分中心办理参保登记手续。
(四)中小学生(含市教育局主管的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学生,下同)按以下方式办理参保登记手续:
1.2020学年新生(小一、初一、高一/职一)
(1)本市户籍人员应由本人或代理人凭《入学通知书》及其他参保资料自主选择到户籍所在地或者本市居住地街道(镇)公共服务机构办理参保登记手续,参保时申报个人银行缴费账户,由银行自动划账缴费。
(2)外地户籍人员由本人或代理人凭《入学通知书》及其他参保资料到学校所在地街道(镇)公共服务机构办理参保登记手续,参保时申报个人银行缴费账户,由银行自动划账缴费。
已参加2020年度城乡居民医保的人员由系统自动续保,无需重新办理参保登记手续,但需申报个人银行缴费账户(目前可前往街道(镇)公共服务机构进行申报,也可以等下一步开放微信申报端口后,通过微信申报个人银行账户信息)。
2.2020学年新生(小一、初一、高一/职一)以外的其他年级学生
继续由所在学校统一办理参保登记手续,统一代收代缴城乡居民医保费。
(五)其他城乡居民(含在穗居住的未就业港澳台居民)
由本人或代理人自主选择到户籍所在地或者本市居住地街道(镇)公共服务机构办理参保登记手续,参保时申报个人银行缴费账户,由银行自动划账缴费。
请广大城乡居民相互转告,并按规定时间到户籍所在地或者本市居住地街道(镇)公共服务机构办理参保登记手续,参保时申报个人银行缴费账户,由银行自动划账缴费。以此保障广大市民病有所医,实现应保尽保。
温馨提示
参保人员在参保缴费过程中如有疑问,请向所属各街道(镇)公共服务机构及广州市各医保分中心咨询。